2011-08-19
鲁职防发[2011]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高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技术水平,把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质量关,受山东省卫生厅委托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组织举办“全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条件: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实验室分析测试工作一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与证书颁发:为了强化培训效果,本次培训分为理论与实践培训两部分。
1、凡首次参加培训、以往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人员,参加本次培训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经本单位同意后将分期分批到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进行为期2-4周的进修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由山东省卫生厅颁发统一的资格证书;
2、对持证2年以上或到期换证人员,参加本次培训班并经理论考试合格者,可进行复核或换证。参加培训人员将同时颁发省级继续教育学份证书。
三、培训内容:
1、我国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与标准;
2、工作场所化学有害物的监测评价及质量保证;
3、工作场所粉尘监测评价及质量保证;
4、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检测评价及质量保证;
5、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分析与质量控制;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采样规范及质量控制;
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技术规范及报告书撰写要求;
8、工作场所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
9、生物标志物与生物检测方法及质量控制
10、闭卷考试
四、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2、培训地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济南市经十一路39号,纬一路与经十一路交汇口西100米路北。(总台电话:0531-51688650)
3、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坐34路公交车到英雄山北站下车,下车后向南走第一个红绿灯往右拐路北;从长途汽车站乘坐4路或35路公交车到八一立交桥南站下车,下车后北边红绿灯向东走150米路北。
五、其它事项:
1、参会人员报到时需带一张1寸免冠照片、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有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往已持证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会务组。其中持证2年以上人员须交回资格证书进行复审。
2、参会人员交资料费及会务费等每人990元,食宿费用自理。
六、请于2011年8月28日前将电子版回执发至电子信箱。因住宿安排紧张,同时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本次培训班不接受无回执人员。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
邮 编:250062
联 系 人:张 娟 张文文
联系电话:0531-82629257,18769775599,15550030330
Email: sdszfypxb@126.com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