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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二○一一年山东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卫生毒理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的预备通知

2011-08-19

鲁职防发[2011]29

 

各地市职防院、疾病控制中心、四大企业及省直管企业卫生处、安环处、各有关单位:

山东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卫生毒理专业委员会拟于9月下旬与黑龙江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联合举办2011年学术年会,现将有关征文及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1、  总结2011年专业委员会工作,部署2012年工作计划。

2、  黑龙江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工作经验介绍。

3、  学术专题讲座。

4、  各地市职业卫生工作交流。

5、  评选优秀论文。

二、    参加会议人员

专业委员会委员、各地市职防院、疾病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负责人、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地厂矿企业卫生、安环劳保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

三、    征文范围

凡未公开发表的与职业病防治、科研工作有关的职业中毒、粉尘与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护理、妇女劳动卫生、劳动保护、乡镇企业及三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专题论述、病例报告、调查研究报告、卫生学评价及防治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技术,改革新形势下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新技术应用于劳动卫生职业病领域的研究成果、卫生毒理及相关研究等。

四、    文稿要求

论文全文不得超过3000字(含题目、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与邮编),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sdzfybgs@163.com,投稿截止日期:2011910日。

请各地市职防院、疾病控制中心及学会委员将通知转发当地县、区疾控中心、企业卫生、安环部门,组织好当地有关人员参会。为便于安排食宿,参会人员请务必认真填写回执,于2011910日前寄: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编:250062

 话:05318262922582919903

 真:053182954079

联系人:孟新生(手机:13969001689)。

张振玲(手机:15589972782)。

 

 

山东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委员会

卫生毒理专业委员会

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山东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专业委员会年会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