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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二〇一三年度全省职业病防治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2013-04-0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我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促进全省职业病防治事业发展,省卫生厅决定由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组织举办系列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培训内容:为建立全省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长效培训机制,将职业病防治技术培训列为一项常规性工作,省职防院定期(原则上将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周)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培训时间以下发各培训班的通知为准),并依据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实际需求及我省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现状有针对性设置培训课程。2013年度拟举办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及培训内容具体设置情况详见附表。

二、培训方式与证书颁发:为了进一步提高培训班的培训效果,2013年度专业技术培训班将根据培训目的及受训人员业务水平的不同分为初级班与提高班两类进行培训。初级班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主要以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基本专业技能为主。提高班主要针对已持有个人相应资质证2年或以上、从事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主要以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技术要求和要领、相关专业新标准新技术为主,考试合格后可进行个人资质复核或换证。参加学习人员将同时颁发省级继续教育学份证书。

三、培训地点:在各培训班通知中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证书。包括一张1寸免冠照片,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证书、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有相应资质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并交会务组。其中持证2年以上人员须交回资格证书进行复核。

五、报名方式:为了更好地发挥培训资源作用、确保培训效果,每期培训班将实行限额,实行网上(电子信箱)报名,在每期培训班所在月的第一周开始报名,按照每期培训班设置的人数限制额满后将截止报名。为了保证学习效果,培训班不接受无回执人员。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邮编:250062

联系电话:0531-82629263;传真:0531-82954079

Email: sdszfypxb@126.com  

联系人:何珍

                            三年四月八日

2013年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技术培训班日程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