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省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水平,根据省卫生厅2013年度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定于4月下旬在济南市举办全省职业健康监护技术培训班,请各市卫生局按卫生厅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职业健康监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总则;
(三)粉尘作业职业健康检查;
(四)化学性危害因素作业职业健康检查;
(五)物理因素及其他因素职业健康检查;
(六)放射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七)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制规范;
二、培训对象
(一)拟申请职业病健康检查工作资质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一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放射、检验、特检)。
(二)报名时需携需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1张1寸免冠照片。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济南市经十一路39号,纬一路与经十一路交汇口西100米路北。(总台电话:0531-51688650)
(三)乘车路线:
从火车站乘坐34路公交车到马鞍山路站下车,下车后向南走第一个红绿灯往右拐路北;
从长途汽车站乘坐4路或35路公交车到八一立交桥站下车,下车后北边红绿灯向东走200米路北。
四、其他事项
(一)由各单位统一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990元/人,资料费100元/人。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二)具备规定条件并考试合格者,颁发职业健康检查资格证书;参加者颁发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附后)于4月18日前发至我院电子邮箱。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 邮编:250062
联系人:何珍 联系电话:0531-82629263
传真:0531-82954079
E- mail: sdszfypxb@126.com
Website: www.sdzfy.cn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