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山东省职业病专业的诊疗及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山东省职业病专业专家在本专业诊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经山东省卫计委批准,山东省职业病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于2008年1月31日正式成立。中心挂靠单位为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
山东省职业病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严格按照《山东省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寻职业病专业质量控制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质控任务,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还积极对职业病专业发展的信息进行收集和调研,促进我省职业病专业健康、快速发展。
山东省职业病临床质量控制中心职责:
(一)拟定职业病专业质量管理标准、技术准入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和质控程序、标准、计划、考核方案、评估细则等;
(二)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质控工作实施,定期报告职业病专业医疗质量状况,提出整改意见;
(三)经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发布职业病专业考核方案、质控指标和考核结果;
(四)逐步组建职业病专业质控网络,指导下级质控机构开展工作;
(五)建立职业病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对质控对象的信息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评价与反馈;
(六)拟定职业病专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对行政区域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七)对职业病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基本建设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设备应用等工作进行调研和论证,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八)参与辖区内医疗质量检查、评比、评审工作;
(九)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