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0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胡锦涛主席签署第五十二号主席令,新的《职业病防治法》将于
为了让全体职工掌握《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精髓,做好新法宣传落实工作,我院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以及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组织有关专家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修订进行专题讨论;发放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复习题,医务部组织医院职工进行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知识闭卷考试。通过学习,大家对新的《职业病防治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为更好的履行职责,为职业病人服务提供了极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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