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8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3-6 14:07:09 阅读:452 来源:学院办公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设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第三条 研究生奖学金颁发的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在校研究生。
第四条 申请研究生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四)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内,并按学校的规定完成注册手续。
第二章 奖学金的等级和标准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一)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和参加实际工作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300元。
(二)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不满四年者,每生每月320元。
(三)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340元。
(四)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工龄计算方法为专科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减去2年,标准同前。
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实行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
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原则上每学年评选1次。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以第一学年学位课程为主,研究生身份申报的科研项目和发表学术论文为辅,同时考虑思想品德及其他社会工作情况综合评定。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以研究生身份申报的科研项目和发表学术论文为主,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其他社会工作情况为辅。具体评分参见附录计分标准,研教中心参考计分标准对每位参评者评分,根据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申请基本条件: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至少应在核心期刊(参照北大图书馆)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学术型研究生要求论著)。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二)等级及标准
一等优秀奖学金:4000.00元/年 (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5%)
二等优秀奖学金:2000.00元/年 (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10%)
三等优秀奖学金:1000.00元/年 (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15%)
第三章 评定方法
第七条 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方法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研教中心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比例进行评议、审核,确定最终名单。被推荐学生需填写《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1、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者;
2、所修课程考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3、中期检查不合格者;
4、科研学术工作中伪造数据,剽窃他人成果者;
5、在学习期间,出现科研及医疗差错、纠纷、事故等,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八条 评选工作在第一学期课程结束后、第二学年中期检查结束后和第三学年的5月份进行。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九条 优秀奖学金奖励办法
(一)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材料记入本人档案;
(二)若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荣誉证书按获奖的奖项颁发,奖金只按金额最高的奖项发放。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研教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