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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典型案例--⑧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2025-12-02

开栏语: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动党员干部从“他律”走向“自律”的重要路径。为深入挖掘案例资源的教育要素,将警示教育作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引导党员干部把遵守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山东省职防院纪委现推出《以案为鉴》专栏。

专栏聚焦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典型案例

案例1

2020年至2023年期间,某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原主任医师王某,利用其担任科室骨干医师、主刀大量重要手术的职务便利,长期、多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经查,王某在负责诊治多名危重患者过程中,暗示或默许患者家属通过微信转账、赠送购物卡、交付现金等方式给予“感谢费”“辛苦费”,金额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调查发现,王某甚至形成了固定的“红包”收受模式:在患者入院时收受“关照费”,手术前收受“安心费”,出院时收受“感谢费”。为规避监管,王某通常采用单独约见家属、在非办公场所收受等方式进行,并多次向患者家属暗示“其他患者也都是这样”。三年来,王某累计收受患者“红包”达60余万元。2024年1月,王某因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临床岗位。其违规收受的“红包”已全部退缴。

案例2

2018年10月至2021年8月期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师杨某,通过添加患者蔡某及其母亲的微信,以互联网诊疗平台就诊的诊金名义,接受患者及其母亲向其发放的微信红包 48次,共计近 5000 元。杨某因收受患者“红包”,受到行政警告处罚,并处行政罚款1.8万元;所收微信红包款项全部退还患者及其家属。

案例3

2021年7月,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的父亲身患癌症,于是宴请了山西省某医院医生李某某,送了价值五千元的白酒,并筹得五千元的现金。但李某某表示不满,又向病人家属索要红包。视频显示,一名医生模样的男子在拿到患者给出的现金后称,“你这个算给得少的”。事件曝光后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当地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得出调查结果并作出严肃处理: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对李某某及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了以下处理;一是对医生李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停止执业六个月、扣罚六个月绩效奖励;取消当年个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及职称评聘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二是对科室主任董某某及科室处理:董某某对科室内工作人员出现索要“红包”情况,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扣罚其当月奖励职务系数。取消该科室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案例解析

涉案人员违反了“九项准则(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中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规定。

什么是收受患方“红包”?

指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明示或暗示方式,直接或变相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财物的行为。其本质是利用诊疗权力进行权钱交易,是对医疗行业廉洁底线的突破。


收受患方“红包”有哪些危害?

1.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直接增加患者就医成本,特别是对经济困难患者可能造成灾难性医疗支出。

2.破坏医疗公平正义:使医疗资源向支付“红包”的患者倾斜,损害其他患者的平等就医权。

3.恶化医患信任关系:使纯洁的医患关系蒙上金钱阴影,加剧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

4.损害行业社会形象:严重败坏医务人员的职业声誉,影响医疗行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5.面临严厉纪律惩处: 违反党纪国法和行业规范,相关人员将面临严肃的纪律处分甚至法律追究。

如何如何坚决拒收患方“红包”?



1.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深刻认识“红包”问题的实质和危害,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建立拒收机制:建立健全“红包”上缴登记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明确的处理途径和纪律保障。

3.强化监督制约: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承诺拒收“红包”,主动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4.改善医疗服务:通过提升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增强患者信任感,从根本上消除患者送“红包”的心理动因。

5.严肃执纪问责:对收受“红包”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持续震慑。


警示教育

“红包”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破坏医患关系、损害行业形象的顽瘴痼疾。全体医务人员要深刻认识到,收受“红包”不仅是个人的道德失守,更是对医疗行业公信力的严重伤害。我们要以案为鉴,坚守“不收红包”的廉洁底线,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用精湛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共同构建和谐、纯洁、互信的医患关系,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