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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5-11-02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简称山东省职防院)始建于195910月,隶属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同时加挂山东省职业病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牌子。主要承担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预防、治疗、科研、研究生教育以及人才培养等工作,是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技术指导中心。

全院现有职工31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6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5人,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84人。设有毒理学研究室、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中心、职业病临床相关专业科室。拥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先进分析仪器设备80余台(套);拥有血管造影数字减影仪、FX-I螺旋CT、全数字化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子纤支镜、大型肺功能检查仪、血液透析仪、电测听、数字化脑电图及视频动态脑电诊断系统、健康监护查体车等临床诊治及检验仪器100余台,综合实力居全国同类机构先进行列。

山东省职防院具备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卫计委化学品毒性鉴定(乙级)资质、农业部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C级)资质及山东省卫生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同时也是山东省卫生厅职业病诊断办公室、山东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分会、卫生毒理分会挂靠单位。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批准,山东省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设在我院。

山东省职防院设有临床、医技科室25个,注册床位240张。职业病医院主要承担职业病诊断、治疗、科研与临床教学工作,并负责全省职业病疑难病例会诊、救治等;承担全省现场医学处理、中毒毒物检测、中毒病人医疗救治、中毒病例报告、中毒信息咨询等工作;开展辖区内突发中毒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处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中毒事件中相关样本的检测、病人的诊断和救治工作;开展中毒信息咨询工作;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中毒卫生应急其他工作。近年来参加或指导救治的中毒事件20余起,成功救治病人300余人,受到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依托人员、技术优势,省职防院在职业病防治、研究及人才培养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有136项科研成果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奖励。拥有国家职业病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一个、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两个,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0人,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省级科研机构。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山东省职防院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牢固树立人才建院、科技强院、特色兴院的理念,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一流的人才、一流的技术、一流的管理和一流的质量,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职业病防治研究专业机构。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序号

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性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及相近专业名称

其它条件要求

面试
比例

咨询电话

1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

医疗类(B)

临床医学1

1

研究生

博士

中医内科学



0531-82919911

2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

综合类(A)

职业卫生1

2

研究生

硕士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3

0531-82919911

3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

医疗类(B)

临床医学2

1

研究生

硕士

中医内科学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3

0531-82919911

4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

综合类(A)

职业卫生2

1

本科

学士

管理学类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3

0531-82919911

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优秀人才报考。报名方式及考试程序详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sdhrss.gov.cn/pages/zxzx/zthd/sssydwzpzt/zpxx/54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