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7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邵华研究员团队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统招博士后。欢迎有志于从事职业卫生、职业医学研究的博士研究生加入。
邵华研究员团队主要从事职业医学领域的科学研究,在环境与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化学损伤机制及生物标志物、肺纤维化的机制及临床治疗等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先后承担完成科研课题38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分题1项、国家“十一五”“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分题各1项、国家社会公益性行业科研重大专项分题3项、其他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52项、省级科研项目126项;先后荣获科研成果奖励43项,其中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6项;在国内外公开杂志发表论文901篇,其中SCI论文收录134篇。
课题组目前专注于化学损伤机制及生物标志物的研究、肺纤维化的发病机制及临床治疗研究以及干细胞对肺纤维化干预作用研究。实验平台依托于本单位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职业卫生)和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职业卫生、卫生毒理学),具有良好的实验工作条件。
博士后合作导师简介:
邵华,男,医学博士,研究员(二级岗),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留美回国人员,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卫生系统中青年重点科技人才,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学科带头人(首席专家),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职业健康协会职业卫生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毒理学会工业毒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职业健康协会会长、山东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分会主任委员,现任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首席专家。长期从事职业卫生学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先后承担完成科研课题4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十一五”“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分题各1项、国家社会公益性行业科研重大专项分题3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新药创制重大专项)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分题1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山东省科技攻关课题6项。先后荣获科研成果奖励38项,其中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6项。在国内外公开杂志发表论文339篇,其中SCI论文收录69篇;参编著作7部。1998年被遴选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12年被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累计培养博士后8名、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65名。
研究方向:职业卫生监测评价、职业危害损伤机制及生物标志物、尘肺病发病机制及诊疗技术研究。
贾强,男,医学博士,副研究员,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先后主持及参与完成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5项,其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课题,参与国家卫生行业专项、国家“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等大型课题。为首获科技成果奖2项,为主获科技成果奖7项。被评为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9篇。
研究方向:职业性哮喘生物标志物及发病机制研究、矽肺发病机制及诊疗技术研究、苯致白血病发病机制及干预药物筛选。
杜忠君,男,医学博士,副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齐鲁卫生与健康杰出青年人才,山东省优秀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山东预防医学会卫生毒理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生物医学工程学会职业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先后主持及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级各类课题12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科研论文共40余篇,其中发表SCI论文29篇;为主获科技成果奖励6项,其中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一项(指导老师)。
研究方向:药物/干细胞对肺纤维化治疗效果评价;纳米材料的毒性生物效应及纳米材料的生物医学应用;重金属暴露的环境危害效应。
张志虎,男,医学硕士,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质量控制中心主任,检测评价中心主任,山东省卫生健康工作先进个人,职业卫生学学术带头人。为首承担国家“十二五”、“十四五”科技支撑计划分题、卫生部“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等各类课题十余项;为主参加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四五”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WHO合作项目、中澳合作项目等各类大型项目十余项。为首制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项、团体标准2项,为主制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8项。为主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一等奖”2项。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科研论文65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0篇。
研究方向:职业卫生监测评价、职业危害损伤机制及生物标志物。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在国(境)内外取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在本领域重要期刊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4、具备专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含以在职身份入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5、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
岗位职责
在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并协助带教及参与实验室日常工作。
薪酬待遇
1、对招收的全职博士后,校(院)提供国内较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包括基础年薪、合作导师生活补贴、培养单位工作补贴及驻济补助四部分。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校(院)另行承担。
表1 基本条件和相关待遇 单位:万元/年
博士后 类型 |
申请基本条件 |
年薪结构(以下金额均为税前) |
||||
进站前发表过 高水平学术论文 |
基础年薪 |
合作导师生活补贴 |
培养单位工作补贴 |
驻济补助 |
年度 合计 |
|
A类 |
中科院一区TOP期刊论著2篇;中科院一区论著1篇,且IF≥10 |
40 |
2 |
12 |
6 |
60 |
B类 |
发表过SCI论文 |
25 |
合作导师和培养单位 依据工作表现自主确定 |
6 |
≥31 |
注:进站前发表学术论文,须为以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须为第一位次)或通讯作者(并列通讯作者的须为最后位次)发表。
2、校(院)为入站博士后提供人才公寓,两年免费入住。
3、鼓励支持申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4、入选国家和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者,可直接获取“山东惠才卡”,凭卡山东省内享受29项绿色通道服务。
5、博士后在站期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认定其具备副研究员任职水平,如出站后入职校(院)的,预聘为副研究员,并兑现36个月的副高待遇。入职后,按照国家、山东省及校(院)的有关规定参与常规职称晋升。
6、博士后出站后留济的(不含之前已在济在职人员),济南市将给予25万元留济补贴。同时享受山东省、济南市相应的人才支持政策。
7、博士后出站后,优先纳入校(院)人才引进(提升)计划留校(或附属医院)工作,可选择纳入编制管理,或享受年薪、安家费、科研经费支持。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晔 联系方式: 0531-82629201 18353147763
有意者请将应聘材料发至邮箱:sdszfyr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