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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2025-07-03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器官移植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我院2025年7月1日起,涉及临床量表评估类、护理类、综合诊查类、放射检查类的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为保障您的权益,温馨提示如下:

一、6月30日前开立且完成缴费的门诊检查医嘱,正常执行;6月30日前开立但未完成缴费的门诊检查医嘱,若7月1日后使用,需要医生重新开立申请单,按照新的医嘱项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住院患者临床量表评估类、护理类、综合诊查类相关医嘱需要医生重新开立。6月30日前开立但未执行的住院检查医嘱,需要医生重新开立,按照新的医嘱项和收费标准执行。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

(山东省职业病医院)

2025年7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