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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培训班的预通知

2024-03-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医师专业技术能力,按照山东省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技术质量控制中心的职责要求,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职防院)拟于 2024 年 5 月至 7 月举办全省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别

(一)职业性化学中毒诊断能力培训;

(二)职业性尘肺病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诊断能力培训;

(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及其他职业病诊断能力培训;

(四)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含主检医师)能力培训。

二、培训对象

拟参加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考试人员,从事或拟从事职业病诊断以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执业医师。

三、培训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相关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能力以及典型职业病诊断案例桌面推演(尘肺病诊断班含胸片读片实操及鉴别诊断)、职业健康监护相关技术(含电测听及肺功能现场观摩)、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撰写及质量控制、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中相关要点解析等。

四、报名

本次培训班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人员信息进行报名。每个培训班限额200名,每个培训班开班前一周,我们会按照报名顺序发出短信通知,请收到短信通知的人员前来参加培训。

五、缴费

每个培训类别费用均为1500元/人

缴费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报名人员可以通过公对公或者个人汇款的方式将培训费汇至省职防院单位账号。汇款请备注(诊断培训+单位名称+培训类别及人数或姓名)。

单位名称: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开 户 行:农行济南大舜支行

账 号:15126801040005290

农行行号:103451012682

(二)报名人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请备注(诊断培训+单位名称+培训班类别及人数或姓名)

报到时持缴费凭证开具增值税发票。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不安排接站,交通费自理。

六、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

拟于 2024 年 5 月至 7 月进行培训,具体开班时间将通过手机短信进行通知,同时请关注省职防院官方网站。

(二)培训地点

具体培训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不少于16学时的培训证书。

(二)联系方式

财务联系人:曾老师 0531-82595611

会务联系人:樊老师 15168870561(微信同号)

宋老师 18560086287(微信同号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