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声明

2016-06-06

                                                                     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声明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严格履行合同或契约的规定,对所有的检验样品及检测项目进行独立、公正、准确的检测检验,对所出具的各类报告负责。

二、本院全体人员严格遵守本院的工作纪律和其他规定,恪尽职守,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保证检测检验工作不受任何来自行政、商业、金融或其他方面不良影响的干扰,不从事任何影响公正地位的活动,不进行自身技术能力范围之外的检验检测工作。

三、本院员工不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本院技术能力、判断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

四、对所有资料、样品以及检测检验结果与结论有严格保密的义务,充分保证和尊重客户的专有权,未经客户同意,不将客户提供的方法、材料及客户信息、关键数据或事件等对外提供或发布,不使用涉及客户利益的方法、数据或图表等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文章。

五、竭力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随时接受各界人士或单位对我院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