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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近期,发现有个别机构或个人,冒用我院名义或以我院联络员、业务代理的身份,到企业或其他单位联系职业卫生监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业务,该行为扰乱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严重损害了我院的声誉,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影响。为维护我院声誉,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声明如下:我院联系业务者均持有加盖我院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除此一律视为假冒行为,对类似侵权行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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