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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注意啦,新增法定职业病 “职”为您健康!

2024-1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此次《目录》调整后,我国法定职业病类别与国际劳工组织及世界上多数国家基本一致。

一、《目录》作了哪些调整?

本次《目录》由原10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

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分别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每个类别中分别新增1种职业病。

其一是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并将原其他职业病类别中的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调整至该类别。

二是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

为保持职业病归类的统一性,将原职业性眼病类别中的放射性白内障单列,并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将原职业性化学中毒类别中的铀及其化合物中毒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同时,对相关职业病类别和病种进行了重新排序。

二、新增职业病的预防

腕管综合征的预防

健康危害:腕管综合征是由于腕管内容积减少或压力增高,使正中神经以及进入手部的血管在腕管内受到压迫而引起的一组综合症。多发于流水线工人(如电子元件生产、仪表组装、食品包装)、手工工人(如缝纫、制鞋、刺绣)等。这些“打工人”手腕关节因长期密集、反复和过度的活动,导致腕部肌肉或关节出现麻木、肿胀、疼痛、痉挛等症状。

预防措施

1.工作中使用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备和工具。

2.工作过程中可以佩戴腕部防护工具。

3.工作中要保持正确的操作姿势、减少每分钟重复动作次数及腕部卡压

4.定期工间休息。

5.日常可以进行腕部的拉伸、按摩等康复操训练。

6.手指、腕部出现麻木、无力等症状应减少工作量甚至停止工作,咨询专业医生

创伤后应激障碍的预防

健康危害创伤后应激障碍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障碍,由突发性灾难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强烈的精神应激引起,可引发患者的创伤再体验、警觉性增高以及回避或麻木等症状出现画面不断闪回、警觉性增高、回避事件场所等情况,严重的可能会影响工作和生活

预防措施

1.强化心理适应训练。

2.树立积极乐观的态度和稳定的心理品质。

3.加强危机及处置知识教育。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5.学习情绪管理及放松技巧

三、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应该怎样做?

劳动者如果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以到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医生会根据劳动者的症状、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信息进行评估,初步判断所患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排除职业病的可能性,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四、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一旦劳动者被认定为法定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供稿:职业病防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