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2
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9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并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已取得执业资格),临床主检医师2名、放射诊断医师2名、放射技术1名、特检B超2名、临床检验2名。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医学及预防医学相关专业;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政治思想合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熟悉所聘岗位的专业技能并具有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7.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相关待遇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临时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请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有关材料等复印件,投到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人事科。以上证件原件在笔试和面试时审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联系人:邹先清 张志红
联系电话:0531-82919911
电子邮箱:zxqrs@sina.com zzhrs@sina.com
四、面试、考核办法
1.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由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
2.面试:初审合格者,参加由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待定)。面试答辩的内容:本专业及其相关知识,具备胜任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由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答辩。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应聘人员。
3.考核体检: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身体健康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拟聘人选。考核方式,通过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和了解相关人员等多种形式。
4、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初审、考核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择优录用的原则,提出拟聘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