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是反映医疗过程的客观记录,是医疗管理的基础,也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客观依据,为保证病历书写的工整规范,管理合法合规,2006年6月20日举办了《病历质量评估标准》培训,马杰教授对上半年病历进行了点评,医务部对病历存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措施,隋文乐副院长提出了具体要求: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按《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认真书写病历。2、加强病历质量监控和对病历管理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不合格病历,按医院病案管理和病历质量奖罚规定执行。
此次培训,使广大执业医师提高了对病历书写重要性的认识,对于保证我院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水平,维护医患双方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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