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省卫生厅同意,决定举办全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验培训班,经考试合格颁发统一的资格证书。对持证2年或以上到期或逾期的可进行复核或换证。参加人员将同时颁发省级继续教育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月30日至4月2日。3月30日全天报到。
二、参加人员: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或实验室检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的内容:
1、我国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2、工作场所化学有害物的监测评价及质量保证
3、工作场所粉尘监测评价及质量保证
4、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监测评价及质量保证
5、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验室分析方法及质量控制。
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规范及要求。
培训班将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验分别授课和考试。
四、地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具体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39号。火车站乘34路公共汽车英雄山站下车即到;汽车站乘35路、4路公共汽车八一银座站下车向东200米路北即到。联系电话:0531-51688650或51660888。
五、培训班收会务资料费650元,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初次参加培训或持证4年需换证人员同时交一寸照片1张;持证2年及以上人员交回资格证进行复核。
请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回执(附后)邮寄、传真或电子信箱发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业务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89号
邮编:250062
联系电话:0531-82629257
传真:0531-82954079
E-mail:ywbgs@163.com
联系人:张兴旭
二○○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