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2
根据卫生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为配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医师资质换证工作,经省卫生厅同意,我院于11月17—22日主办了全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医师培训班。来自全省原有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资格的15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山东省卫生厅法制监督处韩增师处长和我院刘毅院长、邵华副院长等出席了开班仪式。
省职防院对本次培训进行了精心准备,编写了培训教材,编印了近几年国家发布的职业病诊断方面的新标准。邀请了国家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李德鸿研究员、黄金祥研究员及省立医院、齐鲁医院的知名教授与我院多年从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专家和业务骨干进行了授课,并分尘肺病诊断和职业中毒与其他职业病诊断分别进行了考试,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人员换发新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医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