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1
鲁职防函发[2009]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为提高我省职业健康检查的技术水平,应各专业机构及技术人员的要求,并经省卫生厅同意,由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组织举办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新标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培训,以期提高我省职业健康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劳动者健康服务;培训班将同时颁发省级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2、新颁布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3、接触化学性有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
4、粉尘作业职业健康检查,包括: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职业健康检查;影像学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的应用及质量控制;
5、接触噪声作业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新颁布的《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6、职业健康检查中的特殊检查
7、不同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其对健康的影响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6月8日至12日;6月8日全天报到。
地点:山东省日照市碧海路9号,山海天大酒店;联系电话:0633-8311788。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8路公交车、长途汽车站乘10路公交车均至终点(第三浴场)站下车,再向东走100米即到;或长途汽车站乘北沿海旅游专线班车直接到山海天大酒店门口。
四、其它事项:参加人员交资料费、会务费等760元/每人,食宿费用自理。
五、请于2009年6月1日前将回执(附后)邮寄、传真或电子信箱发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业务办公室。地址:济南市经十路89号;邮编:250062;联系电话:0531-82629257;传真:0531-82954079;Email:ywbgs@163.com;联系人:张兴旭。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山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技术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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