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1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201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30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院人事处批复的人事代理招聘计划,本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0人(其中,中级1人,初级29人)。本次招聘工作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政治思想合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熟悉所聘岗位的专业技能并具有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5.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岗位条件
(一)、医疗专业:
1.职业病科:急诊医学、神经内科、呼吸内科研究生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以上者优先。
2.内科:研究生学历(优秀者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取得医师资格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以上者优先。
3.皮肤科:研究生学历(优秀者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取得医师资格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以上者优先。
4.眼科:研究生学历(优秀者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取得医师资格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以上者优先。
5.耳鼻喉科:研究生学历(优秀者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取得医师资格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以上者优先。
6.口腔科:研究生学历(优秀者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取得医师资格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以上者优先。
7.康复理疗科:研究生学历(优秀者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取得医师资格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以上者优先。
(二)、医技专业:
1.超声诊断: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以上者优先。
2.放射诊断: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以上者优先。
3.放射技术,取得技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或大专学历,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1年以上,或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1年以上者优先。
4. 临床检验:取得技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或大专学历,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1年以上,或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1年以上者优先。
(三)、护理专业:
护理专业:全日制护理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专科护士证,有急症专科护士证者优先。
(四)、职业卫生专业
1.检测评价:预防医学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有检测评价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优先。
2.实验室分析:分析化学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有实验室分析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优先。
3.卫生工程:卫生工程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有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zfy.cn
以及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2、报名时间: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本人简历、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的电子版,投到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人事科
电子邮箱:zxqrs@sina.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
联系人:邹先清 张志红 韩茹
联系电话:0531-82919911
单位网址:http://www.sdzfy.cn
3、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以上证件原件在笔试和面试时审核。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等本专业相关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工作根据我院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专业测试和答辩等多种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院人事处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