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9
鲁职防发[2012]38号
各职业病诊断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卫生厅2012年度职业卫生技术培训工作安排,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职防院)协助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定于12月中旬在山东省举办一期全国尘肺病诊断医师资格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理论学习与读片辅导相结合,包括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相关法规,尘肺病总论,尘肺病的X射线表现,尘肺病诊断标准及诊断要点,尘肺病的鉴别诊断,X射线胸片读片辅导与病案讨论等。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与读片考试。
二、培训对象
(一)现持有尘肺病诊断资格证书已到期或接近到期的人员。
(二)拟申请尘肺病诊断资质的持有临床医疗专业医师执业证书并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放射诊断人员)。
报名时需携带尘肺病诊断证书(原取得资质证书者)、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张1寸彩色照片。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12月16—20日,16日全天报到。
地 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
四、其他事项
(一)由各单位统一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1280元/人,资料费100元/人。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尘肺病医师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附后)于11月30日前发至我院电子邮箱。受考试标准片的限制,本次培训班限100人参加,按回执先后顺序,额满100人截止。参加培训资格人员名单请关注省职防院网站。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 邮编:250062
联系人:何珍 联系电话:0531-82629263 手机:15562611562 传真:0531-82954079
E- mail: sdszfypxb@126.com
Website: www.sdzf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