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省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水平,根据省卫生厅2013年度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定于5月中旬在济南市举办全省职业健康检
一、培训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及常规检查指标。
3、接触金属、有机溶剂、室息气体及刺激性气体作业、农药有害作业的职业健康监护。
4、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
5、粉尘及其它作业职业健康监护。
6、职业健康检查的质量控制。
7、健康检查尘肺胸片的阅读和筛选。
8、临床检验、生物标志物检验在职业健康监护中的应用。
9、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报告撰写及质量控制。
二、培训对象: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五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报名时需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各证件复印件1份、1张1寸免冠照片;已获得主检医师资质证书者需携带原件。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济南市经十一路39号,纬一路与经十一路交汇口西100米路北。(总台电话:0531-51688650)
(三)乘车路线:
从火车站乘坐34路公交车到英雄山北(马鞍山银座)站下车,下车后向南走第一个红绿灯往右拐路北;
从长途汽车站乘坐4路或35路公交车到八一立交桥站下车,下车后北边红绿灯向东走200米路北。
四、其他事项
(一)由各单位统一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990元/人,资料费100元/人。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二)主检医师培训分为理论与实践培训两部分,初次参加主检医师培训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后将分期分批到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进行为期2-3个月的进修培训学习(通知另发),进修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由省卫生厅颁发《职业健康检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附后)于5月15日前发至我院电子邮箱。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 邮编:250062
联系人:何珍 联系电话:0531-82629263
传真:0531-82954079 E- mail: sdszfypxb@126.com
Website: www.sdzf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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