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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职业健康监护医师培训班(提高班)的通知

2013-06-06

 

关于举办全省职业健康监护医师

培训班(提高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省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水平,根据省卫生厅2013年度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定于6月下旬在济南市举办全省职业健康监护医师培训班(提高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职业健康监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

(三)粉尘作业职业健康检查;

(四)化学性危害因素作业职业健康检查;

(五)物理因素及其他因素职业健康检查;

(六)放射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七)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制规范;

二、培训对象

(一)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需携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原件及各证件复印件1份、11寸免冠照片。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3624628培训,24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济南市经十一路39号,纬一路与经十一路交汇口西100米路北。(总台电话:0531-51688650

(三)乘车路线:

从火车站乘坐34路公交车到英雄山北(马鞍山银座)站下车,下车后向南走第一个红绿灯往右拐路北;

从长途汽车站乘坐4路或35路公交车到八一立交桥站下车,下车后北边红绿灯向东走200米路北。

四、其他事项

 (一)由各单位统一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990/人,资料费100/人。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二)具备规定条件并考试合格者,可进行资质证书复核或换发新证;参加培训者颁发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附后)于620日前发至我院电子邮箱。

  址:济南市经十路18877  邮编:250062

联系人:何珍      联系电话:0531-82629263

传真:0531-82954079 

E- mail: sdszfypxb@126.com

Website:  www.sdzfy.cn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山东省职业健康监护医师培训人员名单回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