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1
事业单位法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信息公开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医学科学院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鲁编办〔2013〕70号)和山东省医科院《关于调整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鲁医科人发〔2013〕19号)文件。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明确: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主要职责:承担全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开展全省职业病预防、诊疗、健康监护和防治研究,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化学中毒应急救治任务,承担相关专业医学教育任务。申请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
原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省职业卫生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的预防、诊断和医疗工作;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
变更后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开展全省职业病预防、诊疗、健康监护和防治研究,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化学中毒应急救治任务,承担相关专业医学教育任务。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向山东省事业单位管理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经审批通过,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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