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1
近日,山东省实验动物中心一行3人对我院动物房普通环境设施和屏障环境设施进行了每年一度的环境设施质量检测。
目前,省职防院有屏障环境动物房300 m2,普通环境动物房150m2,于2014年8月顺利完工并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实验动物环境监测是保证实验动物标准化的基本手段,本次检测内容包括:普通环境设施的温度、相对湿度、气流速度、噪声、工作照度和换气次数;屏障环境设施的温度、相对湿度、气流速度、噪声、工作照度、静压差和空气洁净度。
经检测省职防院动物房环境设施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GB14925-2010《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的要求。本次动物房环境设施检测的顺利通过为省职防院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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