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4
为做好2023年重点职业病监测质量控制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8月1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副处长梁连辉、四级调研员孙明霞同志到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调研指导工作。省职防院副院长冯斌主持会议,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负责同志、省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技术质量质控中心负责同志及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研讨。
座谈会上,梁连辉指出,质量控制工作是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中的重点工作,省职防院做为省级监测项目承担单位、省质控中心的挂靠单位,要把好全省监测质量关,切实提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业务能力,建立全省的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
省职防院项目负责同志汇报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对项目监测的质量要求,及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提出下一步全省质控工作思路。省质控中心主任汇报了2023年重点职业病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方案。
听取汇报后,孙明霞指出,省职防院、省质控中心要进一步细化质控指标,增加计分标准及质控频次,严格质控尺度,对质控发现不达标的机构拟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向社会公布,要通过质控工作实现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质量控制工作成效。
梁连辉强调,虽然我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基数大,但今年质控范围仍然覆盖全部机构,希望省职防院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对2022年省卫生健康委通报的机构、2023年新备案的机构及备案后长期不开展工作的机构要先期开展质控;对于备案化学物质类但不具备检测能力的,要督促机构尽快变更备案范围;对于阳性指标检出率低于2022年全省平均水平或检出率为“0”的机构,要重点进行质控;对质控不合格的机构提交监督执法部门并在委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座谈会明确了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质量控制工作的基本原则,细化了质控检查标准和评判尺度,商定了质控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对于质控工作的落地执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质量控制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供稿:职业病防治办公室、陈艳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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