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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企业评估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2024-03-07

山东省省级健康企业建设评估申报工作办事指南

1.受理单位

山东省职业健康协会

2.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已完成自评估报告;

(三) 基本条件无不符合项;

(四)有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诺书;

(五)《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中型及以上企业。

3.申报材料及要求

3.1 申报材料目录

1)山东省健康企业建设评估申报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

4) 申报单位自评估报告(自评报告加盖公章、 自评表签字);

5) 市级健康企业技术评估相关资料(至少包含现场技术评估打分表及签字、专家名单、技术评估结论报告)。

3.2 申报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按照3.1申报材料目录的排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扫描成PDF版另加word版自评估报告。

4.申报流程

4.1 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应先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县(市、区)级健康企业建设管理部门,经市级健康企业建设管理部门审查同意且市级现场技术评估分数>930分的中型及以上规模企业,将申报材料递交山东省职业健康协会。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可直接向市级健康企业建设管理部门提交申报申请。

1)纸质版提交: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送至或快递到山东省职业健康协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邮编:250062)。

2)电子版提交:所有申报材料扫描成PDF版后连同word版自评估报告发送至邮箱sdsjkqyjs@163.com

3)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6:30。

4.2 受理

申报材料齐全、 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技术评估;申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之一次性补正全部材料。

4.3 技术评估

技术评估分为申请材料技术审查与现场技术评估。

申请材料技术审查是审查申报人是否从材料上符合评估的要求;现场技术评估是对现场的勘察、核实和评估。

4.4 评定委员会推荐

对通过现场技术评估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由山东省职业健康协会汇总材料后,递交至山东省健康企业建设评定委员会审查,综合判定是否授予省级健康企业。

4.5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利群 电话:0531-82595811。

4.6 结果公布

省爱卫办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省级健康企业名单并予以通报,颁授山东省健康企业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