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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收费标准

2024-04-11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说明

收费依据

110100001

便民门诊

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病历档案袋、诊断书、收费清单


1

初诊建病历(电子病历或纸质病历)1元,医卡通工本费1元

鲁医保发

﹝2023﹞7号

1102

2.诊察费

含挂号费。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评估、营养咨询




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不再收取诊察费,远程诊察加收100元,妇科检查加收5元(含材料)

鲁医保发

﹝2023﹞7号

110200001

普通门诊诊察费

指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


6


鲁医保发

﹝2023﹞7号

110200002

专家门诊诊察费

指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





鲁医保发

﹝2023﹞7号

110200002a

副主任医师



18


鲁医保发

﹝2023﹞7号

110200002b

主任医师



28


鲁医保发

﹝2023﹞7号

110200002c

知名专家

1、专家要求:具有20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被国务院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山东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包括曾经担任过);(4)经国家审定的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


200

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鲁医保发

﹝2023﹞7号

110200003

急诊诊察费

指医护人员提供的24小时急救、急症的诊疗服务


20


鲁医保发

﹝2023﹞7号

110200006

职业病首诊诊察费

指职业病医师提供的职业病第一次诊疗服务。通过对职业信息、职业史、病史的采集,进行一般物理检查,书写病历,开具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单,为职业病诊断提供门诊初步诊疗意见和资料,并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90

新增项目暂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鲁医保发

﹝2023﹞7号

110200004

门急诊留观诊察费



35


鲁医保发

﹝2023﹞7号

本院监督电话:8259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