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工作 >> 行风建设 >> 正文

【纪法小课】《医院纪法100问》第十期:协助骗取商业保险会有什么后果?

2026-03-25

前言:

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要从根本上改变医院腐败问题滋生的“气候”和“土壤”,需要全体医务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纪法意识。

《医院纪法100问》作为医疗领域首部纪法类科普读物,由行业内权威医疗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联合编辑,旨在为广大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一本生动、有趣、贴近临床一线实际的纪法知识工具书。

为了便于广大干部、职工掌握相关纪法知识,职防院纪委办公室围绕《医院纪法100问》书籍内容进行摘编,供大家学习把纪法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纪法解读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商业保险资金也是民众的“救急钱”。伪造病历骗取商业保险不仅违反了医学伦理,也违反了法律法规。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金、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务的行为。医务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条文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来源:医院纪法100问